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
来源:M6米乐app最新版下载 发布时间:2025-06-07 10:14:00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强化督促职能领域项目责任单位加强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工作,及时做好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全面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局职能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根据上级部门2025“隐患排查治理年”行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工作部署,我局决定即日起至6月底前在职能领域开展上半年职能领域质量安全生产综合大检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为加强本次检查各项工作有效开展和落实,我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各业务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对检查活动进行组织领导。分管局领导和业务股室负责人要亲自带队参与检查活动,并对检查活动情况做跟踪和督促落实隐患治理。
以杜绝和防范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为目标,以深入推动2025“隐患排查治理年”行动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为重点,通过开展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彻查安全风险隐患,堵塞管理漏洞,着力消减重大风险,进一步落实落细落地各项安全防范工作措施,全力营造职能领域良好的安全稳定环境。
我局职责范围内监管的所有生产、经营(带储备)企业、场所、工程建设项目等,包括建设工程(含房屋建筑工程、水务工程)、城镇燃气和油气输送管道、供排水设施、危险破旧房屋使用安全、物管小区、水利工程设施运行管理、堤围以及河道范围安全等行业领域。
1.施工质量方面。抽查企业质量保障体系的建立及各项质量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抽查工程原材料特别是建筑保温材料的使用管理情况,抽查施工现场散装水泥使用管理情况,抽查施工现场混凝土(砂浆)试件的留置管理情况,抽查结构实体质量情况,抽查工程常见质量问题(主要包括主体工程、装饰装修工程、节能工程、人防工程、燃气工程、防雷工程等)的处理情况,抽查企业组织工程分部验收及申报阶段资料情况。同时,对施工现场使用的原材料和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抽测。
2.施工安全方面。抽查施工企业是否按照《佛山市顺德区住建和水务领域2025“隐患排查治理年”行动方案》要求,对房屋建筑工程危大工程作业,吊装、动火、电气焊作业等各类危险作业事故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及相关标准规范落实情况,危大工程辨识和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论证和实施情况等;抽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投保情况;抽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抽查《顺德区房屋市政工程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措施推荐性图集》执行情况,重点检查高处作业时,作业人员使用的安全防护设施、个人安全防护用品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抽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防范情况;抽查消防器材、消防设施、施工现场动火管理等落实情况;抽查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和应急演练开展情况;抽查汛期期间防汛措施落实情况。
3.文明施工方面。抽查施工现场落实《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导则》要求的情况,主要包括:围挡、围墙规范设置情况;洗车槽、沉淀池及高压水枪设置情况;施工区域主要道路硬底化情况;雾炮、喷淋系统设置及开启情况;裸土、砂石、建筑垃圾覆盖情况;车辆进出使用洗车槽及配备专人清洗情况;扬尘污染标志牌设置情况,扬尘防治台账专人管理及记录情况;落实油品直供制度情况,使用取得环保编码、不冒黑烟、尾气排放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情况;落实本市施工工地机械进出场管理制度情况。重点检查登革热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以及检查办公区、宿舍区、施工区蚊虫消杀情况。
4.建筑市场监管方面。一是检查是否全面落实住建部和人社部联合印发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9〕18号)有关制度,重点检查实名制考勤、银行代发以及信息化管理方面通。二是检查是否落实现场管理人员有关要求,践守合同约定,重点对施工、监理单位承诺拟派驻现场的管理人员是否到位履职、机械设备及安全设施投入等是否按合同投入实施。三是检查施工单位建造师、监理单位总监等主要管理人员是否在场履职,如发生更换,是否严格按有关规定向属地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了变更手续。对离职变更的,应核查其社保缴费单位及注册执业单位是否已变更到位。四是检查违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规定,违法分包转包的;重点检查其他职能部门移交有关违法分包、转包线索的项目。五是检查施工许可批后监管内容,如现场检查工程是否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五方责任主体履职、到位情况,建设单位是否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到施工单位等内容。
1.施工质量方面。抽查企业落实建材质量管控、施工质量管理、隐蔽工程验收情况,包括抽查进场水泥、钢筋、砂等主要原材料、预制构件、混凝土严格执行进场检验和见证取样检测等情况;重点检查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情况;抽查地基处理、管道安装、沟槽开挖及回填等重要环节是否符合规范规定情况;抽查组织隐蔽工程验收、分部工程验收情况;抽查原材料及主体结构、重点部位的试块试件的检验资料、施工过程检验资料(如闭水试验和隐蔽图像资料)情况;执行落实强制性条文情况,水务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情况,工程不合格处理情况,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验收情况等。
2.施工安全方面。抽查水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包括检查企业水务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情况、落实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落实《水利水电施工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导则(试行)》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落实佛市水利函〔2024〕43号文情况、企业单位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重大危险源辨识管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检查《房屋市政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严重缺陷清单(试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清单指南(2023年版)的通知》判定标准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落实情况,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论证、现场安全监测、验收管理等环节情况;重点检查:高处作业时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作业人员个人安全防护用品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沟槽开挖及支护形式、结构、支拆方法是否按设计施工图及施工方案要求,有限密闭空间施工安全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分级分类管控与“七不准”要求,占道挖掘施工危险源管控及现场交通安全防护设施落实情况,检查工程围堰、基坑施工、施工用电、高大支模、起重设备安全管理、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情况、制定和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情况;抽查施工现场是否存在违规动火作业、冒险施工等行为,集体宿舍、职工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活动板房等临时建筑消防设施、燃气使用安全、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等落实情况。
3.文明施工方面。抽查落实《佛山市水利局关于做好水务工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情况:包括落实扬尘防治“6个100%”要求情况,落实油品直供制度情况,使用取得环保编码、不冒黑烟、尾气排放达标、政府投资建设工程使用国Ⅲ及以上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情况;落实本市施工工地机械进出场管理制度情况。检查登革热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以及检查办公区、宿舍区、施工区蚊虫消杀情况。
4.工程建设管理方面。检查是否落实现场管理人员有关要求,践守合同约定,重点检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监理单位总监、专监、监理员主要管理人员是否在场履职,如发生更换,是否严格按有关规定向属地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了变更手续。是否存在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以其他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等,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和造价、使用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边审查、边设计、边施工”等。
5.农民工工资管理方面。施工单位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行为,包括依法落实劳动合同、用工实名制管理、总包代发工资、工程款支付担保、工资支付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维权信息公示等制度,在项目现场公开发承包信息等情况。建设单位落实合同约定和有关规定结算或及时足额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是否存在违规收取或不返退履约保证金、工程款支付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或其他涉企保证金等情况。
抽查各镇(街道)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精神情况,主要内容包括:水利工程管理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水利工程设施(堤围、水闸、泵站等)日常安全管理与维护;汛期防汛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风险点危险源分级管控措施落实;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推进;各类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计划实施情况;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及防溺水工作等专项安全生产任务开展情况。同时,检查(督查)各镇街河道管理范围内涉河建设项目执行上级批复要求情况。
督促检查各镇(街道)、居(村)委会是否按照《顺德区既有房屋安全管理操作指引》有关规定落实既有房子使用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房屋安全管理台账和档案(“一屋一档”)是否建立和健全;对已经整治销号的各类经营性自建房开展一定比例的“回头看”检查,并抽查部分非经营性自建房的整治情况;对存量玻璃幕墙安全隐患问题开展检查和督促整治;配合市住建局开展好城市房屋(包括在建工程)白蚁预防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
检查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在落实小区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暨贯彻执行《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印发物业服务人消防安全责任清单的通知》(顺住建发〔2024〕35号)]、电动自行车(汽车)停放和充电安全管理责任、电梯安全管理责任、防高空抛(坠)物安全管理责任、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责任[暨贯彻执行《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小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顺住建函〔2021〕49号)]、汛期防范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安全管理责任等方面的情况。
1.检查燃气企业安全设施是否完好,安全设施日常维保是不是到位,是否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否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是否实行隐患整改闭环管理。2.督促燃气企业按照《城镇燃气经营安全重大隐患判定标准》落实重大隐患排查;督促燃气企业利用信息化系统落实对居民用户、工商业入户的入户安检。
1.检查供水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并重点检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人员配备、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预案及演练培训的落实情况。
2.检查供水单位设施现场运行情况,重点检查供水单位对厂区安全防护、制水供水设备运行和水质检测情况。
1.检查污水处理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并重点检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人员配备、应急预案及演练培训的落实情况。
2.检查污水处理单位设施现场运行情况,重点检查污水处理单位落实管网维护和污泥处置情况的检查。
4.检查有限空间作业情况,重点检查排水设施是否规范开展有限空间风险辨识,是否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制定应急处置预案,是否按要求设置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警示标识,是否按“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要求开展有限空间作业等。
检查住建和水务领域在建在管工程、办公及文体活动场所、集体宿舍、职工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活动板房、彩钢房等临时性建筑,是否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心板材,是不是真的存在电器线路老化、私拉乱接电线现象,是否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开展焊接、切割等动火作业,是否严格履行电气焊、切割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是不是真的存在消防通道、疏散通道不畅等现象,消防设施设备是否能正常使用,是否定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是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及演练。
(一)安全责任主体单位自查自纠(6月8日前)。我局职能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全面细致、深入彻底的自查自纠,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并严格按照“三定”的要求落实隐患的治理,形成检查档案备查。局各业务股室、各镇(街道)城建和水务办公室要按照职责分工,督促各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全面开展隐患排查,落实自查自纠资料备查。
(二)检查督查(6月9日至6月30日)。我局组成检查组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风险和隐患点,要建立隐患清单和工作台账,落实隐患整改“五到位”,形成隐患问题整改闭环管理。对不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自查自纠资料弄虚作假以及存在安全问题较多的项目责任单位和个人,我局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在媒体公开曝光。
(一)检查组组成:由局各业务股室、各镇(街道)城建和水务办公室分别统筹组成各专业检查(督查)组,由组长负责安排检查具体分工。
(二)局各业务股室分别牵头,协调分管领导对业务领域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导,促进检查取得成效。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局各业务股室、各镇(街道)城建和水务办公室要加强对开展本次安全生产综合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检查通知要求,扎实指导和推进业务范畴工作的开展。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高度重视,亲自部署,有效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开展。
(二)加强督查,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局各业务股室、各镇(街道)城建和水务办公室要对大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坚持“零容忍”、“严执法”原则,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风险隐患,要明确责任人、措施、整改完成时限,严格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务必落实整改,对存在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全力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及时反馈,落实检查报送工作。一是认真总结并报送大检查开展情况,各领域职能股室于2025年7月2日前将开展大检查的工作总结情况汇总后报送到局安办;二是建立安全大检查督查工作档案,档案包含的主要内容:本部门开展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部署、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检查督查工作开展、对督查察觉缺陷和隐患的整改治理、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不力的项目进行重点督办和通报处理的意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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